江苏连云港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公告
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灌河临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雨水分2段排放,管径为dn1400-2000*1400、dn1200-1600*1200,最终出路为合兴大沟与顺业路现状沟渠,合兴大沟沟底标高:-1.13m,顺业路现状沟渠需清淤至:-0.8m;道路红线宽24m,雨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置,雨水管道位于道路南侧荒地下,远期为规划绿化带,距离道路中心线13.5m;
2.1.3招标控制价: 3110301.97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一标段-产业大道雨水新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3.7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8 〕6 号文 、 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进行查询获取。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