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亚布力度假区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主设备采购(二标段)公告
亚布力度假区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主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z0108g2405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布力度假区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亚布力度假区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哈发改审批〔2024〕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亚布力管理委员会公共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及市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亚布力度假区清洁供热改造工程项目主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
2.3建设规模:新建空气源热泵140台、2×10mw电锅炉2台和新建蓄热水箱2座,完成上述设备采购工作。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组装及调试(具体按招标人通知及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供设备生产制作、包装运输、现场装卸及搬运、本体组装、仓储管理、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重复。
一标段:供热能力2x10mw共计2台电锅炉;热泵常压蓄热水箱1台、电锅炉常压蓄热水箱1台,共计两台,单台有效容积为v=4000m3。
二标段:空气源热泵(超低温),功率总量不变,单台≥60p,台数不超过140台。设备满足在-25℃下工况:出水温度55℃时,主机制热能力≥65kw;cop≥1.5。
2.8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350万元;二标段:16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在有效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营业执照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