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公开招标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公告
gqionggqiong11112052-12.1.0.151202A05126F35044658A000BBC046CD67FC_13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 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4〕65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泥河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18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186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泥河镇
2.6 建设规模:竹元村杨院组、盔头村张老组、大岭社区大岭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7 合同估算价:44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施工1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竹元村杨院组、盔头村张老组、大岭社区大岭组等村庄环境的道路、亮化、污水管网等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等工作。包含工程测量、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