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零星物资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零星物资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零星物资一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位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2 比选范围:
2.2.1采购比选人所需的零星物资一批,规格型号、数量及基准价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明细及结算基准价”。
2.2.2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品的数量据实结算,同时运输、配送、上下车等次数均应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并不会因数量、运输等变化调整价格。
2.2.3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的制造商原产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说明书、厂家合格证、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比选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不合格产品的,或不能适配设备的,或装配后对设备造成损坏的,比选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完成、质保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4.供货周期:供方得到比选人采购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到现场(进口产品不超60日历天),并以通过比选人验收之日作为到货时间。
5.供货数量:投标人按照比选人实际需求供货,并以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比选人在收到供方全额合规有效的发票后于次月25日前按合同约定付款。
7.交货地点: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或比选人指定地点。
8.采购金额: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及供货情况,按照中标人的中标费率据实结算,结算数量不超过采购清单中的暂定数量。
9.质保期:自通过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12个月。若中标人承诺高于12个月的,按中标人承诺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但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