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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7 数据编号: 571522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磊山港、石家湖港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代建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磊山港、石家湖港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代建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五金机电城B座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S-08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06-2024-00067
3、项目名称:磊山港、石家湖港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代建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万元)
6、最高限价:19(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规模:标段一:磊山港山洪沟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建筑物等级为二级;标段二:石家湖港山洪沟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建筑物等级为二级。
采购内容:标段一:施工范围包含河道疏浚工程、护岸工程、渠系建筑等工程的代建服务;标段二:施工范围包含河道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堤身加固工程、渠系建筑等工程的代建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代建服务内容及其他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不增加任何代建费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黄财采发[2022]143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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