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5-17 数据编号: 57170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兴山县高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项目(一期)—沿河应急救援通道工程(EPC)总承包资格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山县高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项目(一期),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404-420526-04-01-78013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沿河应急救援通道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XSA020001-202401-01       
2.2建设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峡口镇、黄粮镇。
2.3建设规模:1.新建应急救援通道,通道全长约4.50Km(含过水路面、涵洞、坡面被动防护网、毛石混凝土、浆砌石挡墙等),通道路基宽6.0~8.0m、路面宽5.0~7.0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沿河清理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2.新建人行风雨桥1座(不含装修部分)、新建停车场约3000平方米及配套挡墙、步道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兴山县高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项目(一期)—沿河应急救援通道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工程设计、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申请时参与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牵头方)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联合体申请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