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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7 数据编号: 571860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海南(机器管招投标)黎母山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黎母山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母山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已由以琼中行审函〔2024〕4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黎母山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黎母山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2.1 建设地点: 琼中县黎母山镇握岱村委会高利埇村、双华村、握岱村;榕木村委会榕木市村、加族坡村;干埇村委会加剧村、流马矢村、干埇村、常头村、坡生田村、番总村、大坡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灌溉工程、渠系附属建筑物工程、临时工程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灌溉工程、渠系附属建筑物工程、临时工程灌溉工程、渠系附属建筑物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4145199.61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黎母山镇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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