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居饮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居饮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居饮水改造工程已由以琼中行审函〔2023〕 31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居饮水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居饮水改造工程:
2.1 建设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大丰居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项 目新建dn50-dn200配水管12506m, dn25入户管6635m,新建入户工程共621个(服务范围覆盖631户), 以及排气阀、排泥阀、阀门井、水表组、镇墩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4251826.58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居饮水改造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