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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9 数据编号: 572007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公告

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69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廊坊市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
(一)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加固永定河右堤15.5公里,加高加固隔堤93.44公里,新筑隔堤15.28公里;扩挖永定河主槽 45.5 公里;改建茨平、孟村、潘庄、池口、王玛、南石等6座分洪口门为分洪闸,新建柳园、刘赵庄、丈方河等3座退水闸;新建、改建穿堤涵闸4座,重建橡胶坝1座;重建、改建桥梁18座;新建水文监测设施。
(二)安全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永清安全区围堤及路面硬化 13.1公里,新建连通渠、排水渠9.2公里,新建穿堤排涝闸2座;翻建撤退路长 36.1公里,拆除重建撤退桥4座。
2.2 建设地点:永定河泛区上起梁各庄,下至屈家店,北以新北堤、护路堤和北运河左堤为界,南以北遥堤、增产堤和南遥堤为界,原总面积523平方公里,后因北京新机场建设,面积调整为487.7平方公里。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永定河泛区河北省部分,面积374 平方公里。涉及廊坊市的永清县、广阳区和安次区 3 个县(区)。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等全部监理工作。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监理周期: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
2.6 质量标准: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4)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1.1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持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监理人员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计量支付监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监理机构中应至少配备1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自2023年4月1日起任意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则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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