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4〕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盐池县县城、惠安堡镇、高沙窝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网、信息网建设。
2.3招标范围:包含盐池县城乡供水一期工程各阶段地质勘察、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技施图、工程量清单),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各类验收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3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完成各阶段设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