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7标段-官庄西干渠等明渠整治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7标段-官庄西干渠等明渠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SL0118-202402-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0889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二期项目施工7标段-官庄西干渠等明渠整治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85.82(万元)
6、最高限价:2985.8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6.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③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6.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须为该单位投标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质检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