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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1 数据编号: 573345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伽师工业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0)模式招标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5-20 19:55:11
存证哈希值:
A8E4C759A44B2C84251A4F71640E9CCFD23E1690CFEC0A5C84A9DFE8F81E7EEC
区块高度:
30493458
伽师工业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0)模式
 
 
( 6531292405170028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伽师工业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0)模式(招标项目编号:65312924051700289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伽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
2.项目规模: 新建日处理5000立方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附属设施;购置一批污水处理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924051700289001001
标段(包)名称: 伽师工业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0)模式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后期维护及技术支持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运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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