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监理标项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农经〔2024〕659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麟游县普润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工程地处麟游县境内渭河支流漆水河上游,坝址位于九成宫镇紫石崖村,坝址距麟游县城约13km,距宝鸡市约136km。
2.2工程概况:陕西省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任务是城镇和工业供水,供水对象为崔木镇、 崔木煤炭建材物流园区、招贤镇、招贤煤炭及物流园区。水库正常蓄水位946.5米,总库容1581万立方米,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768.7万立方米。普化水库工程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大坝、泄洪、取水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泄洪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
2.3工程总投资:75116万元。
2.4工期:146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1个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及该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麟游县漆水河普化水库工程监理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
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监理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监理标项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力义务;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相应能力;④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