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3)62号、淮发改审字(2023)127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专项债券和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一期工程一标段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农中社区。
2.1.2建设规模:淮茭路、农民街、十四斗路、同心路、同心西路、新民路、兴侨路等7条主次干道长约4.15公里道路,排水、路灯、消防栓及强弱电等设施进行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3167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7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