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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2 数据编号: 574382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福建绍兴市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绍兴盈德气体智能工业气体岛项目-3PE、防腐无缝管道915吨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盈德气体智能工业气体岛项目
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绍兴盈德气体智能工业气体岛项目-3PE、防腐无缝管道915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绍兴盈德气体智能工业气体岛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绍兴盈德气体智能工业气体岛项目-3PE、防腐无缝管道915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SXYD20240520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F-SXYD20240520001/01
标段(包)名称:十三化建-福建分公司-绍兴盈德气体智能工业气体岛项目-3PE、防腐无缝管道915吨-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加强级3PE无缝钢管915吨
2.2 交货期: 合计签定后10日内送达现场
2.3交货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十三化建项目部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6.1.技术要求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垫资能力要求:供应商要求有垫付资金的能力。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税含运费)。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评标时采用天眼查查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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