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关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施工监理”(招标编号:E3507220701800075001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1、问题:评分标准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目属于地灾类监理项目,地灾 类监理最高资质为甲级,为自然资源部颁发。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是建设部颁发且不适用于地灾类项目。综合资质+地灾甲级监理资质 在全国都没有几家公司具备,因此属于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取消综合质资加分项。回复:该要求为加分项,不属于资格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第三章评标办法3.3.2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中其它监理人员配备1.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