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
项目登记号:临招2024073
监管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监管备案号:临建招备[2024]041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临海市佩弦湖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临西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主要工作内容为服务中心及朱自清纪念馆新建幕墙工程并含深化设计。幕墙面积约1万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由铝板幕墙、采光顶玻璃幕墙、玻璃幕墙、采光顶碲化镉光伏玻璃系统组成,朱自清纪念馆由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智能化调光玻璃及系统组成。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范围内的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幕墙工程(朱自清纪念馆、服务中心)。本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其中朱自清纪念馆幕墙工程纳入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朱自清纪念馆总承包管理,服务中心幕墙工程纳入临海市佩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桥梁、服务中心、驳岸工程总承包管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973.7774万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120天(日历天)
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已经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备案,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 全国范围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除招标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