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应急移动排涝调度中心改造施工公告
兰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应急移动排涝调度中心改造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投资〔2023〕40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资金来源80%为中央资金,剩余20%通过省级、市级财政资 金、市住建局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兰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应急移动排涝调度中心改造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主城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兰州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是完善城市内涝应急处置体系的重要内容,该项目新增城市排涝应急抽排能力30万立方米/ 小时,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排涝30万立方所 需车辆购置;其他应急救灾辅助车辆购置;应急防汛材料购置;应急设施及停车场改造工程。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80%为中央资金,剩余20%通过省级、市级财政资 金、市住建局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筹措。
6、招标范围:本工程停车场改造(约7000平米)、地面改造、室外停车棚、办公楼改造、场内道路改造、应急移动排涝调度中心配套设施,等施工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概算总投资:约526.26万元
8、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9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须配备齐全,至少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7、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