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工程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应急排水防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应急排水防涝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G0800G240522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伊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伊美区发改发【2023】3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美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美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应急排水防涝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伊美区中心城区。
2.3招标控制价:8,125,027.89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400-DN800雨水管道2420.60米;新建检查井55座。道路恢复面积8323.66平方米。(其中:兴安街雨水管线规划管径DN800,新建长度为1300.9米,雨水检查井共26座,其中沉泥井9座;八字出水口1座(配套玻璃钢拍门一座)。花园南路雨水管线规划管径DN800,新建长度为1031.20米,雨水检查井共25座,其中沉泥井6座。龙湾假日小区南巷道雨水管线规划管径DN400,新建长度为88.50米,雨水检查井共4座,其中沉泥井1座)。
2.5计划工期103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3月至2024年05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