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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2 数据编号: 5749143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中心。现就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南康区子项目)》子项目,主要在大坪乡、坪市乡开展崩岗治理,规划治理崩岗216 座,崩岗面积25.78h㎡,综合治理土地面积94.27h㎡。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本阶段设计需以初步设计中拟定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措施类别、治理面积等为依托,对初步设计中拟定的建设内容、措施类别等进行详细、深化设计并满足施工深度要求,措施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谷坊、挡土墙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沉沙池、蓄水池、生产道路、踏步、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等。
并需将崩岗治理与农林开发相结合,同时结合当地产业,挖掘土地生产潜力,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综合配置。项目总投资约5864.29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49.22万元。
2.2 建设地点:南康区坪市乡、大坪乡。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控制点交桩、协助变更(一般、重大)办理、施工图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设计报告、测量报告、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
2.4 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有关规范规程。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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