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空压机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空压机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BLXXKGY202402-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北车辆段空压机购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北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购置空压机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购置空压机1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性质要求
1.报价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进口产品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相当于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证明,且制造商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对于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制造商向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如进口产品是通过国外代理商销售的,则还需提供制造商向该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 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4. 提供标的产品地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铁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5. 螺杆空气压缩机整机应为一级能效产品,整机输入比功率≤6.0KW(m3/min),提供投标机型第三方检验报告。
6. 标的产品须为成熟产品,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现场使用照片。
(二)供货业绩要求:无
(三)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