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周边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海淀区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周边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监理)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淀区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周边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4〕5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四季青镇西部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周边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包含5条道路,分别为:双新村中路长约428米、北辛庄东路长约365米、双新村南街长约211米、双新村中街长约221米、双新村北街长约681米。道路红线宽25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2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242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市政配套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其中道路工程总长约1906米,道路红线均宽25米,随路最大管道管径为4000毫米。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5年已完工的合同额在9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