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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3 数据编号: 575303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E3507240701800053001各潜在投标人:现将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条款中,原:“注明总工期为1800日历天”,现修改为:“注明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中删除:“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款中“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现修改为:“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款规定”。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2.3、2.2.4条款删除,投标报价要求修改为:“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款规定的得10分,否则视为不相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标处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1)条款中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监理业绩,每有1项工程规模为500万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单位盖章)扫描件。③单位业绩可以与总监业绩重复”,现修改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地质灾害防治类项目监理业绩,每有1项工程规模为500万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单位盖章)扫描件或提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意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批复扫描件。③单位业绩可以与总监业绩重复”。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
(1)条款中1.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每有1项工程规模为500万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