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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3 数据编号: 575361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福建南平建瓯市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宏林花园(含农机总站)(不含给水、消防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瓯市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宏林花园(含农机总站)(不含给水、消防工程)已由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瓯发改审批[2024]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及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建瓯莲花社区水西路北侧;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24.99万元,招标控制价4364816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改造涉及144户,本项目改造内容为;雨水管网改造长度约920m、污水管网改造长度约200m、给水管网改造长度-约1700m、人行道铺设透水铺装约130㎡、道路沥青铺设约6229㎡、公共绿地改造约200㎡、新建非机动停车棚及充电设施、垃圾收集点、更新消防设施、弱电线路规整、安防监控设施、宣传栏等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无业绩要求;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4364816元(含暂列金2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80000元)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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