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乌恰县乌鲁瓦提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州乌恰县乌鲁瓦提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招标人为乌恰县水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地区乌恰县境内
2.项目规模:工程主要任务为灌溉兼顾供水。主要建筑物由水库引水渠、土工膜斜墙砂砾石坝﹑放水放空洞、排洪渠等组成。水库总库容960万m3,水库灌溉面积6.67万亩,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
(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水库管理站等)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最大坝高为32.0m,坝顶宽8.0m,坝顶长度为2704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克州乌恰县乌鲁瓦提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等,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
其中:
(1)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2)施工内容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及环水保相关设计内容(包括设计变更) 所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3)设备材料采购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4)服务工作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查、设备维保、工程保险、工程验收等工作;
(5) 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①配合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
②配合项目工程质检、安监、人防、劳动安全等备案工作;
全套施工图设计(包括项目实施阶段需要的相关资料)、建筑工程(包括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专项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工程移交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
工期:计划总工期:30个月(以双方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设计工期(自 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20日,设计工期 1个月),施工期(2024年7月21日- 2026年11月21日,施工工期28个月)完成项目施工,完工验收期(1个月)。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或行业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验收标准,质量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2.总承包经理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