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高新区保升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勘察设计标段遂宁市高新区保升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勘察设计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遂宁市高新区保升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高新区保升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8-510926-04-01-134331〕FGQB-007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鹭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列: 100% ,招标人为 遂宁鹭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遂宁市高新区范围内 。
2.2工程规模: 乡村公路,长约7公里,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 。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前期现状摸查以及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包括初步设计调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应达到计量计价要求 。
2.5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勘察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数(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须承诺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密切配合完成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因任何一方不配合工作导致招标人损失或者影响工期进度的,联合体各方将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