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东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公告
通化市东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0513-gc01-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化市东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通化市东昌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通化市东昌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通化市东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昌发改字【2024】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国债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债资金90%,地方财政资金配套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通化市东昌区黑窝子沟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清理危岩体,废石外运,人工装双轮胶生选料,锚杆安装,同时建设防护网基础等相关附属工程;通化市东昌区奥凌学校后侧、文胜六组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清理危岩体,废石外运,铺杆安装, sns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同时建设警示牌等附属工程。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建设周期: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9月30日,103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