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中型灌区项目(信息化部分)
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中型灌区项目(信息化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中型灌区项目(信息化部分)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潼发改审(20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桂林街道、龙形镇、古溪镇、群力镇、宝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泵站5座、dn600钢管12km、dn500钢管25km、dn400钢管1.2km、dn300钢管0.4km、de200pe管道17.8km、de110pe管道1.2km、阀门井253座、分水池4座,用水量测系统93套、水质在线监测站4处、墒情监测系统4处、视频监控系统5处、信息中心硬件设备1项、软件系统1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1656.7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99.36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标段、二标段、 三标段、四标段、信息化部分
2.7 其他: 为保证项目进度,本次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中型灌区项目任意标段中标企业不得再对本项目重庆市潼南区大石桥水库中型灌区项目(信息化部分)进行投标,否则无效,不进入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