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2024年龙泉市城区排水管网检测清通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龙泉市城区排水管网检测清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4-44C27
项目名称:2024年龙泉市城区排水管网检测清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城区雨污主管网疏通、排查、CCTV检测;雨污支管网疏通、排查、CCTV检测;管道点状修复;特殊障碍物清理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整体服务期3个月。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因工作安排或管网运行调度而导致服务期超过3个月,则不属于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责任范围,但中标人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招标人要求的所有作业任务完成,且中标人须考虑和承担因此造成服务期延长而产生的有关费用(视作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予补偿该费用。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2.供应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3.供应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测绘资质(或以上)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