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gqionggqiong11112052-12.1.0.151202A05126F35044658A000BBC046CD67FC_13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Web0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3-340100-04-01-987386
1.4
招标人: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GZ0107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FGZ01074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境内约90亩的坑塘水面(最终以土地租赁协议为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安装总容量约为6.6MW(直流侧),光伏板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本站建成后拟以1回10kV线路接入10kV公用线路侧(具体方案以国网接入方案为准),项目采用“全额上网”并网模式。本项目是并网型光伏电站,电站规划总容量约为6.6MW(直流侧)。本项目一次性投资建设。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379.0万元
2.8 计划工期: 招标方开工令发布后10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投标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安装基础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并负责通过招标方审查;
(2)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管理(包括支架、箱逆变、管桩基础、电缆、配电设备、预制舱等为建设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光伏组件由招标方提供;
(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临时用地(办公、水、电等)、场地平整、试验调试、送出线路施工等);
(4)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按需)、并网性能检测、电气性能检测、环保、消防、防雷、档案、安全评价及水保验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5)施工协调及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处理开工前和工程持续期与工程有关的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周边村民的各种协调;
(6)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7)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及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各项费用,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