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关于阳新县北湖、南门河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招标公告
阳新县北湖、南门河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1-2023GC-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新县北湖、南门河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 已由阳发改审批【2023】230、【2023】2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阳新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北湖、南门河。
建设规模:阳新县北湖、南门河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阳新县北湖、南门河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项目;包括
(1)北湖:管网雨污分流工程、管网排查修复工程、北湖面源治理工程、北湖清淤工程、北湖生态修复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
(2)南门河:管网雨污分流工程、管网排查修复工程、垃圾清理工程、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智慧水务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6月。
招标控制价为:37128.73万元。(其中:北湖24637.06万元,南门河12491.67万元)
2.3 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管理机构可以由联合体各方组成)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贰级及以上市政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