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信丰县安西镇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赣州市信丰县安西镇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信丰县安西镇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丰县安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增发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丰县安西镇上迳村、兰塘村等2个村。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432.31万元。本项目改造提升高准农田改造提升共计1017.18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高效节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其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计划⒐と掌冢�2024年10月27日(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