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宁都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塘镇)一标段工程、二标段工程、三标段工程公告
宁都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塘镇)
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青塘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宁都县青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青塘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标分3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招标金额: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具体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90 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修订)>》(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13号),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质量)员各一名) 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质量)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