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投融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投融资建设一体化)补充通知三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63001
各投标人: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投融资建设一体化)的补充通知三发布内容如下:
一、澄清与修改内容
1、投标人应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补充通知附件重新下载已按本补充通知内容修改更新后的最新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2、本项目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若需要)。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的内容作相应更改。
3、本招标项目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若需要)。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的内容作相应更改。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33-条款号6.1.1-条款名称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编列内容中“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6人。” 。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0-序号2.2.4
(4)-业绩评分标准(3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中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4亿元且项目中含有管道直径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2.8亿元且项目中含有管道直径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2-序号2.2.4
(6)-其他(10分)-1.投融资业绩(3分)中的“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3.4亿元且项目中含有管道直径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投融资项目,每个项目业绩得1.5分,本小项满分为3分。”修改为“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2.8亿元且项目中含有管道直径大于1米的市政工程投融资项目,每个项目业绩得1.5分,本小项满分为3分。”。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2项其他(10分)中第“2.资产负债率(3分)修改如下。
2.资产负债率(3分)
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3%的,得3分;大于73%的不得分。满分3分。
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附录中序号1项目负责人约定内容中增加:或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二:答疑内容
疑问1、电子投标文件中“第1节:资格商务文件”中“工程业绩”、“资信”、“其他因素”的内容需要在相应单独节点内提供。请问是否还需要在“第1节 资格文件”、“第2节 商务文件”中提供“工程业绩”、“资信”、“其他因素”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