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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7 数据编号: 57845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许可〔2023〕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二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千米、抗滑板桩3.205千米、堤身防渗1.755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总投资:37616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施工二标:河道拓浚:4.85km(K2+050-K6+900);堤防加固(加高培厚、抗滑板桩、堤身防渗),填塘固基1.313km,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板桩护岸、板桩墙护岸),新(拆)建泵站、涵洞、排水口,新建桥梁(桥涵)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部分投资:8721.2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044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06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7年4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社保证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1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理)
(11.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8日上午0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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