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2024年防洪管理电子沙盘航拍建模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533)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2024年防洪管理电子沙盘航拍建模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该项目A01包防洪管理电子沙盘航拍建模采购符合2024年第一季度单一来源目录工务系统第5条。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人机拍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GH/Z3001-2021);《低空数字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H/Z3004-2021);《无人机拍摄系统技术要求》(GH/Z3002-2021)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A01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由于服务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无法使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5.售后服务及要求:A01包: 供货后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免费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①因该作业在网外进行,拍摄时注意观察公路来往车辆。②无人机飞行时,注意气象条件是否达到飞行标准,在风速过大等气象条件恶劣未能满足飞行条件禁止飞行。③无人机飞行时遇到限飞区时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申请,禁止盲目飞行;禁止在禁飞区内飞行。④由于无人机飞行操作失误导致影响列车行车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铁路沿线无人机倾斜摄影视频拍摄及建模数据基本要求
对无人机应用场景进行划分,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设置无人机数据采集规范,引入无人机倾斜摄影技术和遥感监测技术,标准化飞行航线、飞行方式和数据格式。
一、无人机倾斜摄影、VR、视频
1.无人机倾斜摄影自动拍摄要求:
(1)平原或低路堑:规划航线自动飞行,模型沿铁路线路两侧范围各外扩150m,仿地飞行,若使用御3e设置实时仿地飞行高度100米,其他机型视情况而定,满足影像分辨率≤3cm的要求,形成带经纬度、里程标的航拍基础资料;
(2)山区两侧:规划航线自动飞行,模型范围外扩至两侧山脊线(沟谷应越过分水岭),仿地飞行,若使用御3e设置实时仿地飞行高度100米,其他机型视情况而定,满足模型分辨率≤3cm的要求,形成带经纬度、里程标的航拍基础资料。
2.无人机倾斜摄影手动拍摄要求:
(1)平原地区(含高度不超过于30m的路堤、路堑):飞行高度80-110m(实际飞行时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最大程度降低高度以保证后续建模的清晰度),并在该高度下对线路两侧各200m进行定时拍照。飞行过程确保航向重叠率不低于80%,旁向重叠率不低于70%,飞行速度根据无人机距所拍物体的高度、拍照间隔确定,自然情况下,可设置3s等间隔拍照,飞行速度不超过8m/s。拍摄时控制无人机按“田”字路线飞行(如图1所示),并控制摄像头角度在-60°至90°,严禁变焦。
(2)山区两侧及隧道口:超过一定高度的山体需分层拍摄,如图2所示,若山体高400m,则第一层拍摄高度为500m,第二层高度为350m,第三层拍摄高度为200m,第四层拍摄高度为80-100m,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相邻两高度差不超过150m。分层拍摄时,无人机行走路线及飞行参数参照平原地区执行。
航向重叠率:无人机在一条航线前进拍照时,前后两张照片的重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