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2024]14号(招标方案核准号:石开审批招标核【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2)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
(4)最高限价:4标段:6997.800381万元;8标段924.375117万元;
(5)计划工期:4标段:10个月,8标段:10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7)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施工共9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9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编制,但最多可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临)】,8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8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09:00至2024年5月27日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