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流沙河污水干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流沙河污水干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流沙河污水干管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债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流沙河污水干管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yxgc-202404-850-cll;
2.2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3项目概况:新建8条污水重力流管线,管径d500-d1800,全长15657米,主线长9323米,支线长6334米;
2.4招标内容:投标人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工程钻探、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及后续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
勘察费:钻探费:0.60;测量费:0.50;
设计费:0.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勘察部分: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所配备的其他人员应不少于2人(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且应满足工程实际的需求;
(2)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所配备的其他人员应不少于4人(包含市政道路专业不得少于1人,排水专业不得少于1人,电气专业不得少于1人,造价人员不得少于1人),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且应满足工程实际的需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
注:拟投入项目的全部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4年4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业绩至少一项、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