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一期)—屯光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一期)—屯光镇项目 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人民政府、黄山市屯溪区昱境生态环境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人民政府、黄山市屯溪区昱境生态环境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一期)—屯光镇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4G097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渐江干流流域
2.4建设规模: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包括河段生态缓冲区、河道的植被带、生态沟渠、生态管护通道等建设工程。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招标(一期)—屯光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7504047.32元
2.10项目性质:环保工程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无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