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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8 数据编号: 57960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新余市仙女湖区水库安全巩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1-4标段)公告

新余市仙女湖区水库安全巩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1-4标段)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仙女湖区水库安全巩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新余市仙女湖区水库安全巩固工程及灌溉能力提升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余市仙女湖境内;
2.2 招标规模:约5535万元(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4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截图,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根据江西省水利厅2023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5 月28 日至2024年6 月 1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6月20 日09时00分,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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