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答疑纪要(第2次)公告
关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补充通知2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800074001
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我司代理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号工程包(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800074001) 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P29页4.1.8拟派出的施 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职称应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 岩土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 和有权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现改为:
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 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