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部草原极高火险区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后端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部草原极高火险区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后端显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2024052810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签约主体: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配备前端传输设备15套、气象采集设备6套。配置大屏幕显示设备1套、中控硬件设备、中央控制设备1套、市级草原防火预警平台1套(含设备、相关配件、运输、安装调测、技术支持和质保)。】
1.2 招标内容
(1)配备前端传输设备15套、气象采集设备6套。配置大屏幕显示设备1套、中控硬件设备、中央控制设备1套、市级草原防火预警平台1套(含设备、相关配件、运输、安装调测、技术支持和质保)。含税预算2468175.55元。
(2)主要技术参数等详见报价表和技术规范书
(3)交付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设备到货,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
(4)质保期:自验收通过后3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推荐排名前2的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人,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具备1份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20万元以上的森林草原防火监测类设备销售经营业绩经验。(注:A: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B:如为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以订单为准,同时订单须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2.1.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若为制造商,投标人须出具制造商声明函;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