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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29 数据编号: 580080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伏牛溪污水处理工程试运行生产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伏牛溪污水处理工程试运行生产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关于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伏牛溪污水处理工程试运行生产药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清凤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
(一)采购清单
(详见比选文件)
注: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2交货期: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5日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期 :3个月(因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及伏牛溪污水处理工程进场时间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服务周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4送货地址:西永污水处理厂及伏牛溪污水处理厂
2.5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可以是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来任意一年聚合氯化铝销售量达到150吨(含)以上供货业绩。
以上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同时提供相应的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及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生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自身业绩,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人可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业绩也可提供所代理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的业绩。)
3.4投标人须承诺有充足的库存物资,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5日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承诺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提供在重庆市主城区的运输保障,提供该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
若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及经销商自身不具备运输能力,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第三方的《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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