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2024年禹城市莒镇张王村等19个村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4年禹城市莒镇张王村等19个村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禹城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城市莒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9.30%,自筹资金10.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YCGC-202400301001001
2.建设地点:禹城市莒镇张王村等19个村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店在禹城市莒镇张王村等19个村内实施道修路、铺花砖、排水沟、水簸箕、路沿石、绿化、化粪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2024年禹城市莒镇张王村等19个村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1014046.26元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