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区17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山坪塘修复四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潼南区17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山坪塘修复四标段)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潼南区17处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山坪塘修复四标段)”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提问1:这个项目你们准备分为多少个标段招标,上次5个标段的中标人刚刚确定(5月23日中标结果公示)今天马上又挂网招标5个标段,你们是怕内定的中标公司忙不过来故意为之的吧!该项目技术简单、施工工艺也不复杂,你们居然采取综合评标法还安排上2个业主评委?是怕控不住标吧!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这可真是用程序上的合法掩盖内定的合情,给人以公平公正的假象!你们胆啥就那么肥呢?
答: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符合《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渝府办〔2019〕114 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适用范围和认定程序的通知》(渝水建〔2023〕8号)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