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2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招标文件
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2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4-05-29 15:00:02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华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2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2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0794
1.3服务需求: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2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主要对项目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情况;自筹资金落实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工程和设施设备移交管护情况和内业档案完成情况提供初步验收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服务全部工作。
1.5预算金额:65000元(含税)。
1.6付款方式:第一次初步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整改后再验收并出具报告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20%价款(付款前先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华山农场。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拟派工程结算审计初步验收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另拟派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初步验收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项目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