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污水处理厂一期2、3号生化池曝气器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綦江污水处理厂一期2、3号生化池曝气器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綦江污水处理厂一期2、3号生化池曝气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
拆除原生化池旧曝气设施,安装新曝气器、支架、管道等,包括但不限于曝气器的供货(制造,含随机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保管、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配件价格清单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期:60日历天。
2.3地点:綦江污水处理厂。
2.4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曝气系统新建或者改造类似业绩1个(业绩项目使用膜片须为原装进口),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曝气器膜片的原装进口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2月-5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6投标人拟派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