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05-29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3】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平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江县境内
2.2规模:对平江县安定镇、长寿镇、福寿山镇、余坪镇、石牛寨镇和三墩乡境内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全县境内8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83.02207万元。
2.3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平江县安定镇秋湖村延平组讪坪南侧、平江县福寿山镇芦溪村罗家湾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5.270118万元;第二标段为平江县余坪镇张市村杨元组碳师岭、三墩乡公平村三义片大屋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15.197127万元;第三标段为平江县石牛寨镇新桥村8组、平江县长寿镇永桂村余家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2.554762万元。
各投标人只能参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需具备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登记;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文件的原件扫描件等附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3.1.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以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职称;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有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三个月(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