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渣津镇片区)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渣津镇片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2024年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渣津镇片区)已由九高标准农田办字〔2024〕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修水县渣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渣津镇朴田村、帅塅村、田西村、西堰村、长仑村、莲花村。
2.2 招标范围:新建903.18亩,改造提升1657.18亩,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6109120.91元。 (按县有关文件财政评审下浮8%)
2.4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 2024 年 07 月 04 日开工,2024 年 12 月 31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