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环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该单位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苗圃基地搬迁及异地重建项目(重建劳务分包)(项目编号:环水建设招(投)标字[2024]079号)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招标内容、工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上限:
1、项目名称:沙河水质净化厂及3#调蓄池配套工程苗圃拆迁重建项目-劳务分包
2、项目编号:环水建设招(投)标字[2024]079号
3、工程概况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为18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苗圃基地搬迁;重建项目待实施,主要包括:苗圃基地温室大棚配套道路、配套服务设施,绿化、给排水、电气照明设施等。
4、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苗圃入口、木工坊、仓库改造、蓄水池修复、化粪池施工等所有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赶工费、加班费、安全文明施工等)、辅助材料(甲方提供除外)、甲供材卸车、二次转运费用、机械设备配合费、工具,包施工措施、配合材料送检及现场试验检测、配合资料收集整理、包损耗、包保管及成品半成品保护、文明管理、工完场清、包交工验收合格。在报价中包含了管理费、税金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完成本合同内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具体工程分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和图纸。乙方报价含一切与之相关的施工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所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必须保障满足深圳市相关规定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本招标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内容可能有增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的要求,并按设计变更调整施工范围及内容。
5、工期:合同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6、招标控制价:786960.17元。
7、投标报价上限:697324.95 元(招标控制价净下浮12%,其中不可竞争费4万元,不参与下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